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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县农业环保站成立于1993年,1993年以前为蒙自县农村能源环保工作站,于1993年更名为农业环保工作站。蒙自县农业环保站1993年4月县编制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4人,设站长1人,1997年4月县编制委员会增编事业编制为5人,设站长1人。1996年10月县人事局下达中级职称指标数额1人,1999年9月县人事局下达中级职称指标数额2人。现高职两名,中级一名,技术工人两名。主要职责:一、监测控制乡镇企业和国营企业排放“三废”污染和农用化学物质和污染。二、开展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当前县级单位主要是生态村,生态户的试点建设。三、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农业生态环境意识。后职责变更为一、为农业环境保护服务。开展生态农业工程建设,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规划生态村、生态户的试点建设,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农业生态环保意识。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制定本县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的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和生态农业建设。 (三)指导和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四)编制全县种植业、水产养殖、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产业结构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产业间和全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负责全县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以及检查、督促、验收、总结工作。 (五)负责全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职能负责种植业资源、水产养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 (六)研究制定全县科技推广、农业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农业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农业系统的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七)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作物及农作物产品、渔业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县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八)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产业产品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管理;负责实施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认证,建立农产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为农产品生产提供健康安全环境。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对农产品、化肥、农药等进行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全县的植物、种子的检疫、监测和预报工作。 (九)负责全县农业涉外事务和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农业的外援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电子邮件地址:mznyj@163.com 地址:云南省蒙自市银河路27号农业局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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